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发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发布时间:
2018-07-28
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发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更新时间:2018-03-3014:29:19点击次数:99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6号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2018年3月27日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
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发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6号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主 任: 何立峰
2018年3月27日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 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四条 不属于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确有必要、严格限定的原则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第六条 本规定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最新信息
2021-05-19
历下区人民政府领导一行莅临44118太阳成城官方网调研指导工作
2026-06-11
44118太阳成城官方网获评2025年度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评价A级
2026-06-10
2026-06-01
44118太阳成城官方网入选山东省建筑业“齐鲁建造”品牌名单
2026-05-11
44118太阳成城官方网获评2025年度山东省招标投标行业诚信自律建设规范达标单位
2026-04-15
44118太阳成城官方网入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名册
2026-04-11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在评审专家抽取环节增加采购人审核确认功能的通知
2026-03-24
2026-03-23
2026-03-02